央行宣布贷款利率大调整 你的房贷合同要改了

2019-12-30 11:43     来源:     作者:雷建利

  日前,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运用,央行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发布了公告。

  公告表示,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应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明年8月底前完成转换

  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发布了〔2019〕第30号公告,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其中,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自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

  记者注意到,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同时,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来看,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此外,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定价基准转换条款时,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如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定价基准如何转换?

  据了解,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具体来看:

  1、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LPR的期限品种依据原合同的借款期限确定,确定后在合同剩余期限内不再调整;2、加点数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与2019年12月LPR的差值(可为负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3、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4、借贷双方可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和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2020年3月到8月之间任意时点转换,均根据2019年12月LPR和原执行的利率水平确定加点数值,加点数值不受转换时点的影响,银行和客户可合理分散办理。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大多数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以此为例,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

  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

  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上一篇:@房贷一族 房贷利率“重新定价”,怎么选更划算?

下一篇:推动康养新模式 业内关注养老地产高质量发展路径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神州瞭望网)”的作品,均转载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推荐阅读
  • 年内多城发布稳楼市政策 哈尔滨成首个解除限售二线城市

    ​3月23日,据哈尔滨市政府网站消息,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示,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2-03-24


  • 共有产权房出租新规实施 7套房源上线市级专设服务平台

    ​3月20日,北京出台的《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共有产权房出租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2022-03-23


  • 广东:“十四五”将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超129万套(间)

    ​新华社广州11月8日电(记者刘宏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近日发布,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

    2021-11-08


  • 购房定金首付款先监管保护后网签

    ​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拟出新规 购房定金首付款先监管保护后网签 购买的期房还没到手,开发商却被曝出没钱还债,购房人的钱难道要打水漂?今年以来,伴随以三道红线为标志的金融监管

    2021-11-05


  • 北京拟出新规:购房定金首付款先监管保护后网签

    ​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拟出新规 购房定金首付款先监管保护后网签 购买的期房还没到手,开发商却被曝出没钱还债,购房人的钱难道要打水漂?今年以来,伴随以三道红线为标志的金融监管

    2021-11-05


  • 住建部、应急管理部要求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

    ​10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严格管控新建超高层建筑、强化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理两

    2021-11-03


  • 南京:年均上市新房8万套 改造老旧小区600个

    ​南京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出炉 十四五期间,南京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2.5万套,年均新建商品住房上市量保持在8万套左右,全市改造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这是11月2日举行的南

    2021-11-03


  • 住建部监测评价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记者1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21年,各省(自治区)要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各直辖市要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

    2021-11-02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情况实施监测评价

    ​新华社北京11月1日电(记者王优玲)记者1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21年,各省(自治区)要对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各直

    2021-11-02


  • 住建部:今年全国近八成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开工

    ​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2021年,全国40个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其中,1-9月已开工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宁等

    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