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

2019-09-05 10:13     来源:     作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限定重大建设项目范围

  现阶段允许将以下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

  (一)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发布文件或批准规划中明确具体名称的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项目)。

  (二)军事国防类。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项目。

  (三)交通类。

  1. 机场项目。国家级规划(指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颁布,下同)明确的民用运输机场项目。

  2.铁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铁路项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铁路专用线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明确的城际铁路项目,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明确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3.公路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公路项目,包括《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明确的国家高速公路和国道项目,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国防公路项目。

  此外,为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省级公路网规划的部分公路项目纳入受理范围:

  (1)省级高速公路。

  (2)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

  (四)能源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能源项目。电网项目,包括500千伏及以上直流电网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电网项目,以及国家级规划明确的其他电网项目。其他能源项目,包括国家级规划明确的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能源开采、油气管线、水电、核电项目。

  (五)水利类。国家级规划明确的水利项目。

  (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支持和认可的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二、严格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论证

  充分发挥用地预审源头把关作用,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必须首先依据规划优化选址,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和占用规模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依据规划修改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制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确保永久基本农田补足补优;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踏勘论证,并在用地预审初审中进行实质性审查,对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负责。

  对省级高速公路、连接深度贫困地区直接为该地区服务的省级公路,必须先行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入库要求,方可受理其用地预审。

  三、严格用地预审事后监管

  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批准后,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管理和补划方案的要求,量质并重做好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上图入库工作,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监管平台进行严格监管;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规划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进行动态监管。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式管理,列为监管的重点内容,通过实地核查、遥感监测、卫片执法检查等方式,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实行全链条管理,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

   1.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

   2.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建设项目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预审初审报告格式

   3.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格式

 

                            自然资源部

                          2018年7月30日

上一篇: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神州瞭望网)”的作品,均转载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推荐阅读
  • 汨罗市推进存量违法图斑及乱占耕地挖塘整改工作

    ​3月23日上午,汨罗市召开全市存量违法图斑及乱占耕地挖塘整改专项工作调度会,要求各乡镇、平台公司要进一步加快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督促整改落实到位,推动全市土地管理各项工作

    2022-03-25


  • 河北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

    ​3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2022年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整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严肃查处持证矿山各类违法违规行

    2022-03-23


  • 自然资源部通报福建霞浦小皓村非法出售宅基地查处情况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国家新闻出版署近日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出版融合发展工程的通知》,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

    2022-03-23


  • 攀枝花市局倚执法“利剑”当好自然资源“管家”

    ​一是强化动态巡查。全面落实五早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查办土地、矿产违法行为。攀枝花三维公司赵家湾煤矿越界开采案攀枝花市吉祥驾校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在省自然资源系统执法案件

    2021-11-08


  • 甘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方案出炉

    ​近日,记者从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制定了《甘肃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从2021年起,在全省开展1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整体推进农用地

    2021-11-04


  • 智慧鹤壁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启动

    ​日前,智慧鹤壁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项目技术设计书评审会暨启动仪式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 据了解,智慧鹤壁项目由自然资源部、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鹤壁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建设成

    2021-11-03


  • 宁夏石嘴山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检查试点

    ​日前,根据《2021年宁夏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确定受检单位和项目,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和平罗县共6家测绘资质单位的6个

    2021-11-03


  • 湖北地理信息产业发展锁定8项任务

    ​为更好推动湖北省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促进地理信息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近日,湖北省自然资源厅、省测绘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召开湖北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座谈会,听取12家地理信息企业负责人

    2021-11-03


  • 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整体实现投资盈余

    ​自然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近日印发的《全国地质勘查基金情况通报(2021)》显示,截至2020年年底,中央和省级地勘基金实现投资盈余183.6亿元,地勘基金成果处置仍有很大空间。

    2021-11-03


  • 河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通过评审

    ​10月10日,《河南省十四五基础测绘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通过评审,明确了统筹测绘基准建设、建设实景三维河南、加强测绘成果应用3大发展任务,同时提出了做好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更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