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范围

2020-01-03 16:21     来源:     作者:李建通

    本报记者 张 歆

  在今年1月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透露,由银保监会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于近期由多部门联合印发。

  据介绍,《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了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多项政策举措:

  一是完善健康保险产品和服务。研究扩大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鼓励保险机构提供医疗、疾病、照护、生育等综合保障服务。力争到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服务和医保控费,完善大病保险运行监管机制。探索健康险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对接。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融合发展等。

  二是积极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助于实现养老金融产品年金化领取的保险产品,完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拓宽商业养老保险资金运用范围,实现长期保值增值。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探索满足60岁及以上老年人保险需求,研发价格适当、责任灵活、服务高效的老年人专属保险产品。优化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

  三是大力发展教育、育幼、家政、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商业保险,积极开发专属保险产品。鼓励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多运用保险机制加强社会治理。有序发展面向农村居民、城镇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的普惠保险,创新开发符合初创企业、科创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保障需求的保险产品和业务。

  四是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健康、养老等社会服务领域。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稳定性高等优势,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更多长期股本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服务创新创业及民营、中小微企业发展。

  五是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大力提升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质量。梳理完善保险监管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度提高定期寿险产品定价利率。强化保险市场行为监管,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保险市场对外开放,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市场格局,促进保险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意见》贯彻实施,推动商业保险在社会服务领域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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