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新闻网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的通知》,芜湖市等全国16个城市(区)入选。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部署,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组织创建和专家评审,确定芜湖市等16个城市(区)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通知》要求,各城市(区)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示范作用。(芜湖日报记者 王叶华)
上一篇:暑运民航客流持续攀升 7月湖南全省机场旅客吞吐量创单月历史新高
下一篇:大智若渝炫彩区县|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潼南发布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路径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神州瞭望网)”的作品,均转载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