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非法捕捞担了刑责还要赔偿修复费
近日,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岚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被判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赔偿受损渔业资源修复费6303元。
2018年10月30日,被告人王某与其雇用的船员驾驶渔船至一禁渔区海域时,使用电鱼设备从事桁杆电鱼拖网捕捞,渔政部门在现场查获渔获物共计152.8千克。经岚山区价格认证中心评估认定,王某非法捕捞鱼货的价值为2101元;经岚山区海洋发展局认定,王某与其船员在禁渔区内违法捕鱼,造成渔业资源损失6303元,岚山区海洋发展局还出具了《关于对王某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的修复方案》。
为严厉打击犯罪,保护生态环境,岚山区检察院在审查王某涉嫌非法捕捞刑事犯罪事实的同时,按照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相关规定,2019年7月15日已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公告期满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被侵害的海洋生态资源仍然处于无人保护状态。
2019年8月23日,经日照市检察院批准,岚山区检察院向岚山区法院起诉其非法捕捞刑事犯罪的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认为,王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该院认为,王某非法捕捞行为造成了渔业资源损失,破坏了禁渔区内的海洋生态系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诉讼要求王某通过增殖放流方式,修复受损害的渔业资源,如不能恢复原状,应当对受损的渔业资源修复费用6303元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当庭表示认罪并同意赔偿修复费用。(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刘新华)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神州瞭望网)”的作品,均转载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为推进从严治团,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引领力、凝聚力和大局贡献度,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共青团平泉市委员会以全国县域基层组织改革为契机,聚焦重点任务,列出“四项清单”,强化责任担当,掀起了新一轮共青团基层
神州瞭望网 2023-02-28
民事纠纷关乎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而邻里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纠纷,矛盾双方低头不见抬头见,案件关乎的不仅是公平正义,也是关乎邻里关系的和睦与否,更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局。近日,平泉法院七沟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邻里之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的化
神州瞭望网 2023-02-28
近日,平泉法院执行局在遵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及当地派出所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在偏僻的村里找到了多年“失踪”的被执行人,该起跨域执行的案件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2017年立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多年来
神州瞭望网 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