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11月2日,涟水县教育体育局,涟水县民政局联合召集相关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开展“营转非”登记培训活动,提前告知相关政策,尽到告知义务,合理引导登记预期。
培训期间,涟水县教育体育局、涟水县民政局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三部门关于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强化政治引领,对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事中、事后的管理进行详细解读,强调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属于非营利法人中的捐助法人,告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机制,确保其正确办学方向,将立德树人、非盈利性落到实处,优化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环境,要求在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时,需签收《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同时告知出资人捐资承诺书的具体内容。这次培训会上,还就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的重大意义、怎样转型、注销流程等问题进行了详细部署。
这次培训会,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对是否转型、是否注销、是否登记有了明确的认知。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表示,将凝心聚力,形成合力,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明确“营转非”时间表、路线图,促进全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登记“营转非”工作有力有序、有声有色开展,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统筹协调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登记工作。(严忠诚 薛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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