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杀“大数据杀熟”面临认定难举证难等困境

2021-09-14 11:42     来源:     作者:雷建利

  算法面临更强监管 禁止“大数据杀熟”立法进程加快

  反杀“大数据杀熟”面临认定难举证难等困境

  核心阅读

 

  对算法予以更严格的监管,已是势在必行。近期,多部法律规范对违规使用“大数据算法杀熟”重拳出击,但立法的模糊、认定的困难等依然会成为消费者顺利维权的现实障碍,亟待立法进一步明确监管机制,同时,互联网平台更当自律自治,主动担负起重点保护和合理使用用户隐私的主体责任。

 

  同一时间,同一起点,同一目的地,不同手机使用打车软件跳出的价格却不同;

  消费频率越高的老顾客,在网上所看到的相同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反而要高于消费频率低或从未消费过的新顾客;

  买了外卖平台的会员,看起来点外卖能省不少钱,但实际上所谓的“优惠”比非会员所能享受到的反而要少;

  ……

  “大数据杀熟”让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被“割了韭菜”,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一个热点。近期,更有多部规范剑指“大数据杀熟”:先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大数据杀熟”予以处罚;后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令禁止“大数据杀熟”;还有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涵盖外卖、出行、资讯、视频、社区、电商在内多个行业,对违规使用“大数据算法杀熟”重拳出击。

  显然,对算法予以更严格的监管,已是势在必行。

 

  以用户画像实现精准杀熟

 

  多个互联网平台都曾深陷“大数据杀熟”的争议泥潭。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亚马逊、搜狐视频、百度、腾讯视频、美团点评、淘宝、优酷、爱奇艺、去哪儿、天猫、猫眼电影、淘票票、当当网、饿了么等多家平台,均被曝疑似存在“杀熟”情况,涵盖了网络购物、交通出行、在线视频、在线差旅、在线票务等多个领域。

  前谷歌数据科学家赛思·斯蒂芬斯-达维多维茨曾经这样描述:真正的“大数据杀熟”,是通过数据搜索,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的“二重身”。比如亚马逊的推荐,不仅仅是根据你自己的偏好和历史数据,而是在它的庞大数据库中搜索你的“二重身”,把他们购买的商品推荐给你。

  东南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副教授宋宇波则用“用户画像”来形容大数据实现“精准杀熟”的工具。“用户画像是指人工智能算法通过搜集用户各类相关信息,从而标识用户的各类高度精炼特征。每一种特征描述了用户的一个维度,用户画像即通过对用户进行多个维度的描述,以实现对该用户的精准定位。”其核心在于为用户“打标签”,通过收集用户社会属性、消费习惯、偏好特征等各个维度数据,进而对用户或者产品特征属性的刻画,并对这些特征分析统计挖掘潜在价值信息,从而抽象出一个用户的信息全貌。#p#分页标题#e#

  也有人将“大数据杀熟”通俗地称为“看人下菜碟”,即部分平台对于特定用户会“格外关照”。例如,复旦大学教授孙云金的研究团队在针对网约车平台的调查中发现,苹果手机用户在打车的过程中更有可能被舒适型车辆,即优享、专车等价格相对较高的车型接单,且这一比例是非苹果手机用户的3倍。此外,苹果手机用户所能享受到的打车优惠也更少。数据统计发现,苹果手机用户所能获得的平均优惠约为非苹果手机用户的一半,优惠金额占据每订单原价的比例即折扣比,依旧支持上述结论。

 

  密集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

 

  “大数据杀熟”一直以来恶名在身,被认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近年来,对“大数据杀熟”进行“反杀”,也成为立法的趋势。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去年10月1日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今年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发布《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规定“大数据杀熟”属于差别待遇,也列举了平台经营者实施差别待遇行为可能具有的正当理由。

  7月初,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同样在7月,深圳市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明确提出对“大数据杀熟”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万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营业额5%以下罚款。

  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均明确互联网平台和商家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得滥用算法权力、不得利用算法对消费者进行“大数据杀熟”。

 

  明确大数据杀熟判定标准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大数据杀熟”仍然存在着判定难的问题。从目前已经生效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看,对“大数据杀熟”的明确界定和表现形式及交易相对方的相关权益还存在模糊之处。

  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李云说,线上平台所制定的异常复杂的销售策略,通过多达上百种的价格组合使得普通消费者无法厘清实际的合理价格。

  宋宇波说,商品价格的波动通常会包含很多因素,以线上打车平台为例,每个行程的定价是根据乘客定位、实时路况、预估行驶里程、时长计算以及优惠券抵扣金额等进行预估,在如此复杂的价格计算体系中,即使出现针对不同人群的价格变动,也很少有人会在完全一样的场景来进行比对验证。#p#分页标题#e#

  这一方面意味着相对彼此独立的交易模式容易让精于计算的平台“钻了空子”,消费者难以举证;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平台与杀熟无关的行为或被误伤,“大数据杀熟”在事实上成为了什么都能往里装的“大箩筐”。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就提出了一种值得警惕的倾向:平台被课以义务。傅蔚冈以在线旅游平台为例,“同样的商品或者服务,因为提供者不同和时间不同,它的价格并不一致,酒店价格在淡季和旺季,不同房型价格的差别都很大。在很多平台上,我们都会看到同样一家酒店同样的房型有着不同的价格。其中原因未必就是‘大数据杀熟’,供应商不尽相同也可能是原因”。

  傅蔚冈认为,平台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去控制价格。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平台经营者的各项义务大致包括四类:一是为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而需要履行的义务;二是为了维护平台正常运行所需要履行的义务;三是为了调整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法律关系而需要履行的义务;四是调整平台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如果平台的监督价格义务成立,那么电子商务法所确认的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的法律关系也将会打破,而平台内经营者也将失去定价的自由。”

  立法的模糊、认定的困难,也让消费者的维权容易遭遇障碍。有业内专家指出,消费者的自行搜索和投诉往往是发现“大数据杀熟”的线索之一,但最终要证明平台用了大数据手段并不容易,而执法机构也需要证明技术手段与价格差异化的因果关系,差异化的标准本身也需要明确。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说,“大数据杀熟”等违规行为的证据收集和判定仍存在一定难度,需尽快理顺监管机制,让相关规定顺利落地。

  消费者也应提升自我防范意识,及时保存证据,与平台沟通了解情况,确认权益受损后发起维权。

  各互联网平台更当自律自治,主动担负起重点保护和合理使用用户隐私的主体责任,毕竟如技术史专家克兰兹伯格所说:“技术既无好坏,亦非中立。”互联网公司有义务去预判一项新技术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确保科技向善。(记者 张维)

上一篇:工会在身边·法律锦囊送百企

下一篇:国门筑起知识产权保护立体防线 中国海关累计查获侵权货物二十八亿件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神州瞭望网)”的作品,均转载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内容涉及投资建议,仅供参考勿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推荐阅读
  • 龚国林主任出任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高级新闻顾问

    ​ 共工日报社四川电(龚旭群)4月22日,受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邀请,国视云新媒体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国视云新媒体中心)主任、《慈善公益报》社山西分社总监龚国林先生一行前往盛豪律师事务所总部与盛豪律所董事会主席杜小东先生就法律法规宣传等方

    共工日报 2023-04-23


  • 六旬老汉跳江轻生,民警救助后耐心劝导

    ​ 2023年4月11日14时许,60多岁的船员王某利因与其儿子发生争执,一时想不开,竟从其生活的船上跳江轻生,所幸被码头工人发现并报警。 接到警情后,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马鞍山派出所立即启动应急救助预案,民警携带救生设备迅速

    神州瞭望网 2023-04-13


  • 交管宣传获赞誉|共工日报收到修水交管大队《感谢信》

    ​ 共工日报4月11日电(新法治报记者 廖红麟)近日,共工日报社有限公司收到了来自江西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感谢共工日报积极助推该大队宣传工作。 信中写道:公安交管是公安系统里的大警种、是道路交通

    共工日报 新法治报 2023-04-11


  • 金湖县吕良镇发挥调解优势解决空间治理“烦心事”

    ​ 金湖县吕良镇作为淮安市城乡公共空间治理工作的先导镇,经过对全镇侵占乡村公共空间的行为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组建团队专项治理,通过对辖区内17个村居的“七空间一资源”清收利用,达到了环境美化、村民增收和村集体经济壮大的多方共赢,为全市面上工作

    神州瞭望网 2023-04-11


  • 四川江油:警民联合宣传 共筑反邪防邪安全墙

    ​为进一步加强反邪教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反邪教思想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邪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月28日,江油市公安局涪江派出所组织民辅警联合社区干部、网格员、诗城义警人员,深入辖区开展反邪防邪教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民警向过往群

    神州瞭望网 2023-04-04


  • 金湖县黎城司法所运用“五步曲”破解纠纷调处难题

    ​金湖县黎城司法所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 为了破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的难题,他们以问题为导向,在营造党建引领下“矛盾源头化解,问题就地解决”社会治理新格局前堤下,将心理疏导引入矛盾化解,运用“谈心---感化---调解---帮扶---跟踪”矛盾调

    神州瞭望网 2023-03-23


  • 金湖“四个转变”提升物业纠纷化解实效

    ​ 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业主与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的纠纷日益增多,逐渐成为社会治理中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金湖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一站式”解决物业纠纷的新思路、新举措,依法、及时、有效地将物业管理领域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初始阶段,“四个

    神州瞭望网 2023-03-12


  • 金湖县司法局做好“两会”期间重点涉稳风险排查化解工作

    ​ 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金湖县司法局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以全面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平台为契机,扎实做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是

    神州瞭望网 2023-03-02


  •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领导一行莅临盛豪律所考察指导工作

    ​ 共工日报社四川电(胡城)1月31日上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周洪波、成都市女学文化研究会外宣部副部长龚国林、消费日报四川记者站副主编袁春华一行莅临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考察指导工作。盛豪律所董事会主席、创始合伙人杜小东予以热情接待。

    共工日报 2023-02-03


  • 金湖:全方位入手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金湖县司法局针对基层、各行业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多发以及多样化、复杂性的问题,整合有效资源,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22年,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697件,调解协议履行率100%,当事人满意率100%。一是矛盾受理全时空、全方位

    神州瞭望网 2023-02-01